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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设立60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重点支持初创企业
【报道】9月2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会议提出,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我国预算科目中一直设有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政府从预算中专门安排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此次国务院提出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则是完全不同的一种创新,中央财政仅出资四分之一,剩下的由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
会议明确,基金原则上采取有限合伙制,其募资、设立、管理、收益分配、到期退出等均按市场化原则操作。通过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国家出资收益适当让利等措施。
白景明表示,此次政府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方面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及社会出资人优先分红等原则,确保社会资本参与能受益,另一方面让更多成长型的中小企业获得定向支持。(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