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导读: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教授罗伊-史密斯(Roy C. Smith)2月5日在彭博新闻网站发表专栏文章,分析了金融体系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并指出了可以有效降低金融体系风险及减轻纳税人救助负担的改革方向。以下为文章摘译:
历史证明,如果美国大型金融机构继续维持当前如此大且复杂的规模经营,监管机构便不太可能通过预先行动避免未来另一场金融危机的到来。那么我们到底需要如何防止再次造成巨大损失呢?从公众利益出发,首先要减少由于规模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数目,并对存留下来的大型机构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和束缚,从而减少其施加给纳税人的担保负担。
一年前,前美联储主席保罗-沃尔克(Paul Volcker)首次提出了减小部分银行规模的计划,但很不幸被政府所忽视。沃尔克表示庇护大型银行的安全网使道德风险日益上升,为了纳税人和自由市场的共同利益,必须改变这一情况。只要银行发展到太大而不能倒闭的规模,他们便会利用政府的保护获利。
沃尔克希望能够限制银行接受的担保,这通过将银行缩小到可以承受倒闭的规模便可以实现。他并没有如英国央行行长金恩那样建议政府解散银行,而是提议通过立法阻止银行从事极具风险的交易和投资活动。
由于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总统同样提出了沃尔克曾提议的计划,银行业便纷纷宣称其所有自营交易几乎都是为客户操作而非银行自己的帐户,这表明政府的束缚是没有必要的。
然而,这并不是问题所在。
回顾一下刚刚过去的这场危机就可以很清楚地了解银行的想法。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创造了逾4000亿美元的表外产品、资产支持型以及其它类型证券;美林证券(Merrill Lynch)和瑞银(UBS AG)也分别隐藏了数千万美元、无限期持有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帐目上有价值460亿美元的抵押贷款证券,连同其2007年与美国铁狮门房地产公司(Tishman Speyer)以150亿美元收购的房地产信托公司Archstone-Smith Trust带来的可观收益;贝尔斯登(Bear Stearns Cos)建立了两只次级抵押贷款支持的对冲基金。
使所有这些企业陷入困境的损失主要源于结束了上述的这些投资。这些并非沃尔克反对的贸易类型,但让纳税人为银行持有的那些资产实施担保是不合适的,不管是否是间接的、不言而喻的担保。
为了公平我不得不指出,政府和众议院计划委托其向银行实施有效监管的机构正是在抵押贷款危机形成过程中坐视不理的那些机构,这些机构本拥有干预各大银行及投资很行风险行为的权力,然而他们并没有这么做。沃尔克的提议将会降低未来监管机构的自由度。
然而,沃尔克的提议只解决了部分问题。银行仍然能从事劣等信贷等风险活动,因为他们庞大的规模将会帮助他们再次获得救助。所以,政府需要一个能够激励规模庞大的银行将部分资产转移到小型独立投资银行上的计划,而这些小型银行的倒闭将是可以承受的。
资产转移的激励将包括使非银行资产免除负担较高的资本成本、储备要求以及其它适用于“太大而不能倒闭的”银行的束缚。这样,存留下来的大型银行机构将会更加安全,银行业务部门以及他们脱离出来的、自由的投资工具甚至相比现在将产生更高的市场价值。
此外,如许多学者建议,政府还应该建立规模太大而不能倒闭银行的保险基金,这一基金将与储蓄保险相似,由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发行。众议院的提案中包含一些相似的内容,这将能减轻纳税人在未来可能需要背负的再次实施救助的负担。
奥巴马政府已经提议了一项向大型银行机构征收为期10年、总额约1170亿美元的“金融危机责任税”计划。这其中的大型机构包括那些已经偿还了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ARP)的银行,事实上,这即是向同一笔银行债务征收了双重税收。
这种重复收税是有失公平的错误决策,是不应该被采取的措施,但这种按一定比例向非存款负债收费的方法可以被保留在保险基金政策中使用。
我们可以形成这样一种体系:大型银行自行分解成一些独立的银行业务部门和自营贸易部门;对庇护太大而不能倒闭银行的安全网进行限制,将政府的保护限定于数目较少的一部分银行从而降低纳税人承担的风险;同时,为受安全网保护的大型银行机构建立一个自我担保体系,使其处于更安全、更可信赖的位置来应对可能于未来爆发的金融危机。遗憾的是,当前的政府提议并不是朝着这个方向前进。(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