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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找到没有赢家的“大爱”纷争_商务服务_资讯_客集网
终于找到没有赢家的“大爱”纷争

终于找到没有赢家的“大爱”纷争

作者:kjnews8   2023-01-09 16:20:48  点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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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11日对爱帮网与大众点评网侵权诉讼案做出最终判决,延续四年的“大爱”纷争终于尘埃落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7月11日对爱帮网与大众点评网侵权诉讼案做出最终判决,延续四年的“大爱”纷争终于尘埃落定。但判决书下发之后,两家公司均对媒体表示自己是胜诉方,对方要给自己赔礼道歉和赔偿。这是法庭外的另一场新战役?还是双方的挡箭牌?一场纷争,受害的不只是双方,更折射出整个行业的畸形形态。

2007年底,大众点评网发现,由原百度首席技术官刘建国于2007年初创办的爱帮网,利用所谓的垂直搜索技术大量使用大众点评网上的商户简介和消费者点评,而这些内容是大众点评网从2003年开始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等经济成本创造出来的。

随后,大众点评网多次向爱帮网送达《法务公函》,要求爱帮停止使用大众点评网的内容。而爱帮网则以自己是垂直搜索网站为由,拒绝停止抓取大众点评网上的内容,并且质疑大众点评网对这些内容所享有的著作权。

自此,两家公司开始了漫长的官司纠葛。从著作权到反不正当竞争,从一审到二审,四年纷争带来的不仅仅是爱帮网的道歉赔偿,也带来了大众点评网由于虚假宣传的违规罚款。

两方争夺为何持续四年之久?在这四年的拉锯战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又是什么?

焦点一:

垂直搜索技术导致市场替代

在大众点评网起诉爱帮网的侵权案中,其中争辩的一个焦点即是:爱帮网是否能够以自身是垂直搜索网站为由随意抓取别人网站上的内容。

对该问题,法院最后有了明确定性,即使用垂直搜索技术的网站对于特定行业网站信息的利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对该网站造成市场替代的后果。

法院认为,爱帮公司辩称其系垂直搜索,从技术上分析具有较高可信度,但是,垂直搜索技术在实施过程中仍须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垂直搜索引擎技术客观上会为网络用户提供更为准确的搜索服务,会促进搜索引擎行业的发展,因此该技术本身并不具有违法性。但技术的合法性并不表明垂直搜索网站在使用该技术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于国富律师在其博客中写到:“爱帮网如此长时间大范围的恶性侵权如果不被判令承担高限赔偿,法律难容。”

焦点二:

“搭便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

从反不正当竞争的角度,法院也对爱帮网的行为进行了定性,认为爱帮网的行为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大众点评网上的用户点评和商户简介,是大众点评网通过合法途径吸引用户注册、发表或者搜集、整理而来,能为大众点评网带来合法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当给予保护。这些信息内容爱帮网未付出劳动、未支出成本、未做出贡献,却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在爱帮网上展示,并以此获取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中典型的“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爱帮网的这一经营模式违反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焦点三:

“大爱”互咬 “最”字引发虚假宣传

在双方都称自己胜诉的通稿中,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细节,就是双方都因宣称自己是“最大的”、“最好的”等内容而被法院判定为虚假宣传。原因在于二审过程中,大众点评网为了加大胜诉几率,在状告爱帮网侵权同时,根据其夸张的宣传口号——“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状告爱帮网虚假宣传,共索赔900万人民币。

而爱帮网当庭反咬大众点评网也存在虚假宣传,原因是大众点评网的宣传口号过分强调“最大,最专业,最高……”也对爱帮网构成不正当竞争,索赔10万元人民币。

对此,一中院终审认为,双方举证均不足以证明爱帮网或大众点评网为行业内“最大、最全”、“最专业、最高质量”的服务网站,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可以认定双方均构成虚假宣传。

最终,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侵权诉案终审判决显示,爱帮网因大量复制大众点评网用户点评等内容,法院认为爱帮网构成不正当竞争判赔50万元,而大众点评网也因虚假宣传判赔万元。

本报记者 康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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