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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当庭认罪
【报道】4月11日消息,今日上午9时,秦志晖(网名“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去年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以来,第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典型案件。上午9时许,秦志晖被带入法庭,并当庭表示认罪,称“希望我能够警示他人别干我这样的蠢事。”
据公诉机关指控,秦志晖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间,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黄秦火火”、“东土秦火火”等新浪微博账户捏造损害杨澜、张海迪、罗援等人名誉,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2011年8月20日,为了自我炒作、引起网络舆论关注、提升个人知名度,秦志晖使用名为“中国秦火火_f92”的新浪微博账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攻击原铁道部,引发大量网民转发和负面评论。
公诉机关认为,秦志晖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诽谤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有意见,自愿认罪。”秦火火说,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回答清晰,声音很大。在回忆任职经历时记错了时间,被检察官提醒,他说“不好意思,有点紧张。"
他称,发布的虚假信息都是自己通过百度、论坛搜索以及自己猜测而出。当被问及"为何针对这些人",秦火火称,搜到这些信息有些生气,想引发网民讨论。而捏造“动车事故对意大利人天价赔偿”微博时,他说想给铁道部点压力,没有考虑到什么后果,“至少让大家注意到我这个人”。
被告人秦志晖发表自行辩护意见时称自己主要有以下几个认识:
第一,我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许可的,在事实上我的确是误导了大家对公众人物和政府部门的看法。
第二,我没有认识到网络不仅仅是一个虚拟空间,网络是自由的,我越过了红线,我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和声誉。
第三,有句话说得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恰恰是忽视了这一点,也忽视了法律和道德的存在,扰乱了网络的正常秩序。
最后,我想表达一个歉意。对杨澜、罗援、张海迪等人的名誉造成很大的打击,我深表歉意和内疚。名誉是无价的,是他们几十年辛辛苦苦打拼下来的,被我几条微博就给抹黑了。将心比心,谁都是不愿意的。
该案目前仍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