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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华网讯 因周鸿祎微博上转发“网友爆料方舟子被重金收买和利用”等言论,方舟子(身份证名称:方是民)将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诉至法院。2013年10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
周鸿祎的该案代理律师认为,作为知名的公众人物,方舟子发布明显的侮辱性言论贬损、丑化、侮辱被告、360公司及其产品。同时,针对方舟子关于360浏览器的质疑,360及时做出技术解释并多次发布辟谣声明,请方舟子关注这些信息,并请他注意辨识所转发微博的真伪。然而,方舟子一概置之不理,依然持续发布羞辱性语言,并继续转发恶意攻击360浏览器的微博。
“周鸿祎在微博上所做出的回应,是对方舟子不正常行为的合理质疑,有相应的来源和依据。这些言论并不构成名誉侵权行为。”代理律师说。“在本案中,方舟子一方面利用其知名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力,不断发布羞辱周鸿祎的言论;另一方面却又拒绝接受周鸿祎对其提出的合理质疑和不具有实质恶意的评论,这是一种典型的双重标准,是不正常的。”